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52498865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描述

好律师网:经济犯罪的显著特征和常见罪名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3 分类:律师答疑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涵盖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精细划分了8个业务部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其中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为律所主要特色服务,目前已代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百家,承办的部分案例曾被多家媒体追踪报道,录入司法部优秀案例库。


1632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四)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

经济犯罪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

经济犯罪涉及罪名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我国经济犯罪发案数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经济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经济犯罪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3.经济犯罪严重冲击国家经济发展,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4.经济犯罪滋生腐败,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描述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010-52498865
描述
描述
免费咨询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5249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