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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什么是离婚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有哪些?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3 分类:离婚诉讼
离婚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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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是法律对合法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那么什么是离婚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获得离婚补偿应符合如下条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4、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律师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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