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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需要哪些材料?律师会见过程是怎样的?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3 分类:刑事辩护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涵盖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精细划分了8个业务部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其中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为律所主要特色服务,目前已代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百家,承办的部分案例曾被多家媒体追踪报道,录入司法部优秀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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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当事人家属可以请律师会见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那么律师会见需要哪些材料?律师会见当事人过程是怎样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一、律师会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5.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二、律师会见过程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

第一次会见:

(1)首次会见三要点:给予当事人精神鼓励、安慰 告知诉讼权利、提供法律咨询 了解案件情况

(2)自我介绍(你是某某吗?你是住在某地吗?您好,我是某某律师,您母亲找到我,委托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

(3)询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狱内吃住情况,告知其家人情况、外界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4)当事人描述案件事实经过(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泛泛问)

(5)根据当事人陈述,有针对性地询问细节;询问当事人侦查机关讯问的次数、时间、主要内容

(6)解释侦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告知其作为犯嫌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刑诉法规定的几项权利、笔录确认问题等)

(7)询问当事人需要交代哪些事情给家人、朋友

注意:每次律师会见都要做笔录(内容无须巨细,只需重点记录)

2、审查起诉阶段

(1)说明诉讼程序的变化及意义,重点询问当事人是否承认被指控的事实(勿轻易谈罪)

询问“起诉意见书”中与当事人陈述不一致的原因,核实案件

(2)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手续

注意:当事人书写的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可以接收,但最好是让当事人口头表达,自己做笔录。如果出现翻供的情形,最好让当事人写书面材料,写明翻供原因。

注意:当事人及其亲属提出的取证要求,应当明示风险(包括:该证据是否有必要、该证据是否能调取到、)

3、审判阶段

(1)询问当事人对起诉书的想法

(2)告知当事人律师辩护的思路、观点、依据(庭审前最后会见,应讨论开庭注意事项)

(3)引导当事人对起诉的事实进行确认,不轻易地对“有罪、无罪”进行承诺,以便在辩护时、在判决时获得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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