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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刑事律师:故意损坏交通设施会受到什么处罚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24 分类:刑事辩护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故意损坏交通设施会受到什么处罚

故意毁坏交通设施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要依据损坏的程度而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在,对损坏交通设备设施的人员,有两种处罚的方式,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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