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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24 分类:离婚诉讼
A2夫妻因感情破裂分居,分居期间丈夫或妻子的收入财产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和一般理解,此时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因此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Q1: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A1: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是主张夫妻平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和财产的来源等,具体的处理有所不同。这也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

 

Q2: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A2:夫妻因感情破裂分居,分居期间丈夫或妻子的收入财产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和一般理解,此时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因此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Q3:离婚时欠下的债务怎样分割?

A3:同时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同时债权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对配偶一方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协议。

 

Q4: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A4:并不是分居两年就会自动离婚,这一点是很多人的盲区,以为两个人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分居两年仅仅是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Q5:怎样自动离婚?

A5:根据我国的法律,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千万不要拿已经分居两年去对外说已经离婚,或是再婚,这样很有可能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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