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52498865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描述

昌平区离婚债务律师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26 分类: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成立的 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一站式解决您的问题,为您提供专业的方案,妥善解决您的纠纷,欢迎您前来咨询。

金钱

一、民法典中离婚债务不履行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债务偿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描述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010-52498865
描述
描述
免费咨询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52498865